一、试用期没签合同犯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内未签署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实际上,试用期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企业自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与其建立了合法的劳务关系。因此,用人单位有责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与其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此试用期将不被视为有效,而应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试用期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一般的法律规定通常限定于自实际开始雇佣关系起满一个月后方可向用人单位索要补偿。
此外,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从超过约定的起始日期算起的每一个月内,按照双倍的标准支付其未与之签订书面合同时的薪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期间若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举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换言之,试用期理所当然地应当并入正式的合同期限之中。一经劳动者开始接受工作任务,便意味着他们已经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务关系。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正式入职后的一个月之内,与之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这实际上等同于将合同期限进行了相应的延长,而试用期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