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了接下来会怎么办
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安心地等待公安部门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首先开展侦查工作,随后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事宜,最后交由法院依法判决。
然而,若所犯之罪行危害程度较轻,并未达到法定犯罪标准,则在侦查环节有可能撤销案件处理;或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裁定,又或是法院宣告被告人无罪释放。在完成拘留程序之后,犯罪嫌疑人可授权委托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某人因涉嫌犯下刑律而遭受刑事拘留时,首先应立即与负责此案件调查处理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得联系并了解所涉罪行的具体情况。
其次,当事人享有权利向办案机构查询其被羁押的场所。依照法定程序,传唤及拘传行为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且不得采用此类方式来变相限制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此外,公安机关在对某个人实施拘留之后,除非存在妨碍侦查工作进行或无法通知到相关人员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的原因以及羁押地点告知被拘留者的亲属或其所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实施刑事拘留的过程中,被指控者必须要耐心地等待警方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过公安机关的精确侦查以及检察院对相关证据的严谨审核之后,法院将最终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轻微,并没有达到法定的犯罪程度,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会撤销该案件,或者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甚至于法院也有可能宣判被告无罪。在拘留期间,被告人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各种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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