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保金3%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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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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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强制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方需按合同要求,迅速准确向承包方支付结算款及预留保证金。 同时,自该日起,建筑业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将由5%降至3%。这一改革旨在优化资金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质保金3%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一、工程质保金3%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自2024年7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为3%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完成之后,发包方必须依照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以最快速、最准确的方式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款项及预留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自同一日期起,建筑业界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的上限将从原有的5%降低至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工程质保金退还前是否还要对工程质量再验收

再次验收

所谓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简称售后服务保障金)是由业主和承包商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种款项,它将以预留的方式从应付的工程款中设定出来,旨在确保承包方能够在“缺陷责任期间”内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的建设工程问题,进行及时而有效的维修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质保金应当在收到相关申请之后于十四个自然日内进行详细核实并确认无误后,再按照规定退还给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第十条

有对工程质保金的具体

建设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施工单位,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自2024年7月1日开始,我们将会对工程质量保证金遵守3%的硬性规范。当工程顺利完成并经过竣工结算之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结算款项前,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准确无误且及时地交付其应得的结算款以及预留的保证金。与此同时,这个日期开启以后,全国建筑行业中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将会从目前的5%下调至3%。这次变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资金流动的过程,减轻各方企业的经济负担,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整个流程。敬请各位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这些新规定来执行,从而共同推动这一行业走向更健康、高效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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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强制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方需按合同要求,迅速准确向承包方支付结算款及预留保证金。 同时,自该日起,建筑业工程质量保证金上限将由5%降至3%。这一改革旨在优化资金流转,减轻企业负担,同时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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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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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天从哪天开始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从公安机关宣读拘留决定时开始计算,为期三天。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案件时可以采用这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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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流程
一、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审批时限:20工作日)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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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确权(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确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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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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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拟建项目的选址要求说明或论证材料
四、立项
1、立项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环境保护申报登记表)
4、选址意见书
5、董事会决议
6、土地协议
7、土地确认书
8、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
9、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五、报建登记表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
六、年度投资计划(2005年开始已取消,由立项文件代替):
七、设计招标
1、立项批准文件
2、提供投资计划
3、设计招标备案登记表
4、设计招标备案书
5、建设工程投标单位登记表
6、委托设计协议书
八、委托设计方案
1、委托设计书
2、规划要点
九、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审批时限:9工作日)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2、1/500地形图
3、土地合同
4、投资计划
5、方案3份(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立面、剖面)
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选址意见书
3、地形图
4、批准的规划成果或总平面布置图
5、环境评估报告十
一、钻探
1、建设工程岩土勘察备案登记表
2、甲方提供设计生产工艺条件
3、出具地质报告(试桩)十
二、委托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十
三、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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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立项计划
3、设计消防专篇
4、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消防系统图、灭火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相关采暖、通风、防烟、防爆、变电设计图纸
6、装订成册(
A4纸)十
五、人防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的4%;如异地建设2000元/㎡十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投资计划
3、施工图(建筑3份电子版1份)
4、方案审定通知书(要求提供的与该项目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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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理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十
八、施工招标
1、投标备案登记表
2、立项计划
3、投资计划
4、投标登记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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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监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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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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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
5、质量监督登记表、安全措施备案表
6、银行存款证明工程进行中
(一)施工前期
1、办理开工手续施工队进场前应按所属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业主和装饰公司共同办理开工进驻手续,装饰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照片,由物业管理部门核发开工证、出入证、进驻。
2、设计现场交底开工之日,由设计师召集业主、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到施工现场交底,具体敲定、落实施工方案。对原房屋的墙、顶、地以及水、电气进行检测,建立企业工程形象,拆除、清理、放线,开线槽、水电走管线、木工制作吊顶,向业主提交检查结果。现场交底后,整个施工过程由设计师、质检以及工长和工人共同完成。工程由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处理施工中的日常事务。开工时,由施工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以此来安排材料采购、分段验收的具体时间。
3、进料及验收由工地负责人通知,公司材料配送中心统一配送装修材料。材料进场后,由业主验收材料质量、品牌,并填写《装修材料验收单》,验收合格,施工人员开始施工。由甲方(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提供,在选购过程中,乙方(装饰公司)可派人配合采购,甲方也可委托乙方直接代为采购,须签定《主材代购委托书》。
(二)施工中期
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须在施工前做24小时的闭水试验,检测原房屋的防水质量。
2、与工长落实水电及其他前期改造项目的具体做法;隐蔽工程验收后吊顶封板。
3、施工中,施工负责人(工长)组织管理各个工种,并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4、施工中需业主提供的装修主材,由施工负责人提前3日通知,以便业主提前准备。
5、业主按《施工进度计划表》中的时间定期来工地察看,了解施工进程,检查施工质量,并进行分段验收。如发现问题,与工长协商,填写《工程整改协议书》进行项目整改,再行验收。
6、公司的工程监理(或质检员)不定期检查工地的施工组织、管理、规范及施工质量,并在工地留下检查记录,供业主监督。
7、业主与工长商量并确定所有变更的施工项目,填写《项目变更单》。增减项变更,交付增项款。增减项变更,不计入工期。
8、水、电改造工程完工后,业主须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9、公司的管理人员与业主定期联系,倾听客户的真实想法和宝贵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10、工程进度过半,业主进行中期工程验收,交纳中期工程款。
(三)施工后期
1、工程基本结束时,工长全面细致做一次自检工作,检查完毕,内部竣工验收无质量问题,通知业主、监理进行完工整体验收。
2、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商量整改;如验收合格,填写《工程验收单》留下宝贵意见,结算尾款,公司为业主填写《工程保修单》并加盖保修章,工程正式交付业主使用,进入保修期。
3、工程进入售后服务阶段。施工后
1、两年保修制两年保修期内,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公司负责免费上门维修。自报修时之起,工程部将在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方案;防水工程,水、电路工程的报修,将在12小时实施解决。
2、终身维修制保修期后,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也负责维修,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成本费。
3、定期回访制工程完工后,公司客服部人员将定期回访业主,了解工程质量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醒业主一些注意事项。注:
1.每一个分项工程必须经公司工程部验收。
2.其中四大验收:
A、基础验收(包括墙体拆除、墙地面铺贴、墙面基层处理等),
B、隐蔽工程验收,
C、中期验收,
D、整体验收;
3.必须和业主完善验收手续,方可进行下步工作。希望可以采纳!
工程质保金是否降低为3%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2017年6月7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政策解读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缺陷责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新办法对保证金的预留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缺陷责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5、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6、对于预留保证金的比例,新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建筑工程工程质保金3% 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国家在今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减税降费的措施,国家推出了减负政策,为了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确定了建设工程质保金降为3%,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资金的负担,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保金3%到底是如何的呢
一、政策提出在2017年6月7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政策解读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缺陷责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新办法对保证金的预留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缺陷责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5、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6、对于预留保证金的比例,新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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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效期3年从还款日开始吗
通常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据追诉期是三年,其起算时间是债务归还期满日。如果借据上明确标注了还款日期,那么追诉期从约定还款日次日开始计算,为期三年;要是借据中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并给借款方留出必要的筹备时间,追诉期从贷款方提出债权请求、借款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开始计算,为期也是三年。这一规定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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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执行
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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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营业执照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要看是跨区变更还是同区变更,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跨区变更就不好说了,还要查账,差不多要一个多月。营业执照变更地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变更公司名称所需要的资料:
1、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公章
4、法人身份证
5、原公司章程。
三、变更股东或法人需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旧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新法人的一寸照片两张、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
5、原公司章程
四、变更地址所需准备的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住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
五、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经营范围
3、公章
4、原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程序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营业执照注销程序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具体步骤:⒈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⒉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⒊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⒋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办理费用
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⒈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⒉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⒈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⒊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100元。
5.“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国家计委计价费1077号6.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707号、云价费发368号7.补证换照费50元。
8.领取执照副本费10元。
9.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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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从哪里开始执行
取保候审执行程序一般由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负责。被批准取保者,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离开居住市区或县。执行机关会依法对取保人进行严格监管,包括定期汇报个人情况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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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执行时间是从宣告拘留证开始算还是从进入看守所开始算?
[律师回复]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以送押执行拘留时间算起。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
二、刑事拘留以拘留证上的日期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这个日期是判决计算折抵刑期的根据。实践中有个别的签发拘留证后未于当日送羁押的情况,但这不影响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扩展资料: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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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起诉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设工程起诉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效力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予以保护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人民保护的权利。如果,虽然人民会受理,但一旦查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没有消灭。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如实体权利本身已消灭,则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反还。
在诉讼中,人民可依职权查明诉讼时效是否经过,并主动适用,而不论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时效提出主张。
二、建设工程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6)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海事争议中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依《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参见后附“法条链接”)。
但是在上述各种情形中,如果是从一天中途开始的事实起算(如侵权),因当天不足一天,为保障权利人能够切实行使权利,开始的当天不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之内;如果是从一天的零时开始(如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则开始的当天计算在内。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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