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费违约金之合理性需根据其所引发之实际损害与违约金之间的差距来具体判断,倘若差距超过了违约金的30%,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违约金的金额应当根据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状况进行精确计算,且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物业费有滞纳金一说吗
关于拖欠物业费用所涉及到的滞纳金问题,其关键之处在于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是否对滞纳金的相关事宜有所明确规定。倘若协议中有这样的条款,那么滞纳金便需如约缴纳;若未设定此条文,则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若因拖欠引发了实际损失,那么除了需要支付实际产生的损失外,还需负担违约金。但在未作具体约定的情况下,便应依据实际遭受的损失程度,按损失赔偿额的相应标准来核定所需缴纳的金额。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30%,那么违约的一方有权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关于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的合理性,应当参照实际损害程度与违约金之间的差距进行判断。如果这两者之间的差距超出了违约金的30%,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有可能无法予以支持。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违约金必须依据实际损害进行精确计算,且其数额不能超过法定最高限度。因此,关于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倘若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远远低于这个数值,那么这个违约金就有可能被认为是过高的,从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然而,如果损失接近或者甚至超过了这个金额,那么这个违约金就有可能被认为是相对合理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