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警察随意查个人信息有什么处罚
1、警方对个人信息的不当调查,被视为一种极其严重的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及到滥用权力的罪名以及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重罪。
2、若有公民发现警察在未经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非法查询了其个人资料,便有权向该涉事警察所属的派出所所在地或者其直属的上一级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及投诉,同时,公民亦可直接选择通过报警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未经授权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堪称违法行径,严重侵蚀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益。凡涉及公开或者传播他人私人信息的行为无一例外地构成侵权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自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值得注意的是,若警方滥用其职务权限秘密获取他人隐私信息,无疑会对他人的法定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此时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上司领导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和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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