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成功抓捕到犯罪嫌疑人,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7天。具体而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如果其有必要被逮捕,应在拘留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权益
在被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首先是有权自行选择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辩护,包括代为申诉或控诉;
其次,他们还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即有资格自主申辩自身无罪的事实;
第三,他们有权享有拒绝对自己证明有罪的权利;
再者,他们还可以依法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特殊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都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交流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办案人员可能存在偏见时,他们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办案人员回避;
最后,对于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问题,他们同样具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同时,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基本的休息和饮食需求应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当实施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成功被捕获之后,公安部门应当在对其进行拘押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应在拘留案卷中作出是否应该向检察机关递交逮捕申请的决策。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这段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7个自然日,然而,对于那些有流窜、连续多次或者伙同他人共同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拘留期限则可以依法延长至37个自然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