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组织传销罪归类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项罪名之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欺骗并且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所涉金额达到法定数值标准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面临着罚金或单处罚金的刑罚;如果涉及到的财物数量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将面临罚金的附加刑或是与之并行的单处罚金;而在涉及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极端情况下,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会面临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传销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被告能否获得缓期执行,须依据其个体状况做出考量,譬如可能受到的法律惩罚轻重程度、社会潜在危险性大小以及是否主动认罪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所规定,若法院、检察机关或是公安机构认定不存在逮捕之必要性,或者被告人因病重、孕期或哺乳期婴儿需求等特例情况,可准予采取缓期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组织传销犯罪,作为一种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采用欺骗手段以及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涉案数额达到法定刑罚标准的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情节恶劣,那么责任人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而当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者情节极为严重时,责任人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必须承担罚金责任或者被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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