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不构成洗钱罪
倘若所实施的行为并不满足洗钱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则不能被判定为洗钱罪。
首先,洗钱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系统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同时亦违反了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基本原则及外汇监管法规的明确规定。
其次,向犯罪分子出借资金账户,指的就是为犯罪分子设立特别的银行资金账户,或者是将已经存在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
再次,涉及到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的行为,这其中不仅包含将实物资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同样也涵盖了将现金转化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化为现金等多种形式。
此外,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来协助资金的转移也是洗钱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以其他各种手段来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例如将犯罪所得投入特定产业,或者是用犯罪所得购买房地产等,这些都属于洗钱罪的范畴。在主观层面上,洗钱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心态,也就是说他们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进行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并且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故意实施这样的行为,同时还期望这样的结果能够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法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二、怎样不构成诽谤罪
排除在诽谤罪之外的情况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披露和宣传他人私生活,进而对其名誉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
其次,对于法人、团体以及组织进行的诽谤行为;
最后,在出于善良动机所进行的检举、揭露或者批评中存在失实内容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不符合洗钱罪成立条件的情况下,是无法判定案件为洗钱罪的。洗钱活动对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明显违反了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出租或转让自己的银行账户,改变货币或者其他资产的形式,协助资金跨境流动以及掩盖犯罪所获得的利润来源等等。而实施这些行为的人必须明确知道其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有意地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同时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