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汽车遭遇意外事故之时,除了人寿保险外,其他种类的保险都为其投保人或是受益者提供了长达两年的时间去申请理赔,或者是在有需要的时候向法庭递交诉讼状。
然而,超过这一有效期之后,保险申请人就有可能因为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而导致其胜诉权的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汽车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有哪些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拨打报案电话;
其次,将事故现场妥善保护并保留相关证据;
再次,与投保公司及维修机构取得联络,共同对受损车辆进行评估和鉴定;
最后,等待保险公司确认并展开理赔流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汽车遭受突发事故的情况下,除了人身保险可以为我们提供保障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保险也会向保单持有人提供长达两年的时间来申请索赔或者发起法律诉讼。如果这个时限被超越,那么保单持有人可能因为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从而丧失了诉讼获胜的权利。基于这一原因,建议在事故发生之后,采取紧急且有效的措施,以防止个人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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