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车辆保险有哪些情况是不赔的
营运性机动车所涉及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存在着诸多不予理赔的常见状况,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倘若在保险期内,驾驶员因缺乏有效驾驶执照或者因为饮酒驾车、吸食毒品驾驶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便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畴之内;
其次,若车辆未能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年度检查或者经检测发现其不符合安全标准,那么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险公司也有权对这类事故损失予以免责处理;
再者,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未经保险公司事先批准,擅自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同样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有关情况,使得保险公司无法准确核实事故的真实原因以及损失程度,这也将成为保险公司拒绝对此进行赔偿的理由之一;
最后,当车辆处于失窃或者被抢劫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损失,同样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除上述列举之外,保险合同中还可能明确列出了其他一些免赔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营运车辆保险怎么买
对于专业车队而言,购置保险时可依据自身具体状况选择适宜的险种配置:
1、强制性保险(交强险);
2、本品牌车辆损失保险;
3、第三方责任人保险。鉴于长途运输过程中车辆使用频率颇高且易发生超负荷运作,从而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以及赔付比例,进而导致行车保险费用相应提高。
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在营运机动车辆的保险业务之中,以下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法获得赔偿:1.存在无有效驾照、醉酒驾车以及吸食毒品后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2.未能按期进行车况检查或者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从而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标准;3.对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修理维护;4.发生事故后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5.车辆在失窃或者遭受抢劫过程中所引发的事故。除此之外,保险合同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免责条款。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投保之前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相关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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