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受贿罪属于什么类型
1.所谓“受贿罪”,乃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其职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物品,进而为他人谋求利益的不正当犯罪行为。
2.对于那些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各种各样名义名目的回扣和手续费并将其据为己有的国家公务人员,我们应当给予严厉惩罚,这是因为他们已经构成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3.在处理涉及到受贿罪的案件时,我们会根据涉案金额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来进行量刑。对于那些主动索贿的罪犯,我们将会给予更严重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贪污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罪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贪污公款或接受贿赂的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应被视为“数额较大”,依照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贪污或受贿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巨大”范畴,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而当贪污或受贿金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规定,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侵吞公款和受贿行为均指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或者违法获取不当利益以供其私用。对于违反相关法规以及非法收取回扣或手续费且占为己有之公务人员,应当给予严厉惩罚。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将会根据涉及的金额及具体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那些主动向他人勒索财产者,将施加更为严重的刑事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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