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旨在通过提供担保,便利尚未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家中等待法庭审理,而非对其施加实质性的惩罚。其主要功能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然而,取保候审仅适用于那些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因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适用取保候审。
其次,阐述了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具体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不能取保候审吗
然而,此种权力仅限于嫌疑人及其近亲享有,而最终的审批决定则由负责案件审理的相关部门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框架下,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有资格申请保释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保释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以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之所以无法批准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司法措施通常适宜于对于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轻的犯罪嫌疑人。然而,当案情出现特别复杂情况时,比如说嫌疑人身犯重罪或者有可能采取某种方式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界定,便不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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