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不赔是不是单位赔
倘若因用人单位未给予劳动者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从而致使工伤保险报销比例降低,则该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对于无法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的款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解决支付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不赔的项目有哪些
倘若员工存在如下情况之一,那么工伤保险将无法为其提供赔偿保障:醉酒或是滥用药物;蓄意违反法律;以及自我伤残或寻找结束生命等行为。当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疾病,并且经过详细的工伤认定程序后,方可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在这其中,若经过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当事人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则可享受到残疾待遇的优待。对于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手续,整个过程应该力求简洁明了,易于操作与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鉴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能按照工伤保险法规的各项规定正确、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进而使得受工伤待遇人员所能获得的保险理赔比例降低,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必须毫无疑问地由该雇主或者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至于那些难以被保险所覆盖的医疗费用,双方应当以诚恳务实的态度进行共同磋商,努力寻求能够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支付方案。这一系列举措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遇不幸伤害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保障,并且不失为推动和促进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及时、准确地上缴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从而与员工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