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原有的合同已经遭受销毁乃至破坏的情况,若仍有其他形式的重要证据能够证实该合同真实存在的事实依据,那么这部份合同依然具备其应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倘若对方能够提供其他关键性的证据来证实合同当事方双方的确曾经达成过具体的约定与共识,便可据以证明这份合同确实存在,并且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实质上仍然是有效力的,从而使得双方都必须遵守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该合同应当是由合同方面事人为了实现某种共同利益而进行自愿协商并签署的产物,且其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此外,合同签订之过程中,各缔约方应当具备相配套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仅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这一因素,就能认定该份合同已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无论合同中是否由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加盖手印或者其他方式的盖章,均足以构成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该书面合同就会被视为已经成立并开始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一式两份合同签署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日期存在差异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甲乙双方应就此问题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协商,以求达成共识,随后对原有的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并加盖学校专用的校正印章,以便确保相关法律效力得以维护。
其次,甲乙双方还可另行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副本,共分为两份,以便各自保管。新的合同签订之后,原有的合同即告失效。
最后,甲乙双方亦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规定以何种日期作为合同生效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同签订的日期存在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仅可能在确定合同生效起始时间时引发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在订约过程中,即便一式两份的合约遭到了严重的毁损,但如果存在确凿无误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合同确实曾经存在过的话,那么这份合同依旧具有法律约束力。一个完整有效的合同应当是通过自由合理对话协商并且要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必须确保不损害公众整体利益及道德规范,而且签约各方都应当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在未经当事人亲手签署或者盖章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了特定的要求和条件,那么书面合同依然能够依法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