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了车保险公司赔不赔
车辆碰撞事件中,保险公司并不一定会完全理赔。
然而,在符合法定条件且被判定为无责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则可进行相应的补偿。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确定是自己负全部责任,那么对方的保险公司将无法给予赔偿,而需由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若仍存在不足之处,则需由机动车驾驶员自行承担。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赔偿金额不足,则应依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按照各自过失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并无过失,则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失,则应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撞了车怎么处理情况
当车辆碰撞导致事故时,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尽快将车辆撤离至安全地带。若仍可自由驾驶,请立即移动至适当位置,以免引发更多的交通事故。
同时,须于车后方放置明显提示物,并启用双闪警告灯,以提醒其它道路使用者注意避让。接下来,需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请求相关人员予以协助处置。针对此状况,保险公司亦可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紧接着,与另一方进行诚恳的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向交警寻求调解帮助,或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
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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