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死了保险赔不赔了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人过世时,除了受害人自身蓄意为之的情况外,首先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仍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则应由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所有人并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赔偿内容主要涵盖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家属为处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也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需要进行紧急救治,那么侵权行为人还应当支付相应的抢救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被车撞死了能赔多少钱
关于车祸致人伤亡的赔偿项目及额度规定如下:
1.若事故责任方存在对事件发生之责任,则其应向受害者支付以下款项: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10,000元整,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
2.反之,若事故责任方对事件并无过失或责任,那么其承担之赔偿责任将相应缩减,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调整为人民币11,000元整,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下调至人民币1,000元整,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进一步缩减,仅需赔偿人民币100元整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时,除非受害人为故意肇事方,否则理应首先由相关的强制性交通保险进行赔付,若仍有不足之处,则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负责承担。如果该车辆并没有购买商业保险,那么赔偿责任将转嫁至侵权人身上。在上述情况中,赔偿项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家属所产生的相关花销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倘若受害者需要紧急救治,侵权责任人必须无条件支付相关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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