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义务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承担哪些与股东权益关联的职责呢?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是积极履行投资义务;
其次,不得任意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以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文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后,坚决避免借助公司的特殊地位以及有限责任制来侵害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讳约责任。
二、股东的责任与风险有哪些
作为一家企业的法定股东,您将承担着如有股权款项未能完全收回本金的财务风险;并且,在企业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您可能无法从所投入的资金中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此外,如果身为股东的您触犯相关律法而实施了违法行为,那么您将会面临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在内的多种风险。
为了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参照行政法规以及贵公司的章程要求,按照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出资的义务;同时,您必须尊重并遵守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权利,避免滥用这些权利去侵害公司或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也要防止因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而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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