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工可以随时走吗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中,小时工的雇佣模式被归类为“非全日制用工”这一类型。在此种雇佣关系下,双方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权在任何时候通知对方终止雇佣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独特的性质,即劳动者可以随时自由地提出离职,而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签订雇佣合同时,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可以选择以口头形式达成协议,并且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计算方式,其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总的来说,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决定是否离开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小时工需要交社保吗
我们谨此告知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的用人单位以及个人均需依法依规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他们有着权利去查证自己的缴费记录与个人权益记录,也有权随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及相关服务需求。
同样,每一个公民都有资格亨受到符合法规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他们也有权利对所在单位所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进行有效且合法的监督。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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