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刚签了租房合同又不想租了怎么办
在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当事人若不再愿意继续履行租约义务,那么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除这份租赁合同。但如若承租人仅凭个人意愿决定解除此份合同,那么出租人将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在此前提下的租房后中途退房以及退还剩余租金等问题,承租人与房东之间也可进行充分沟通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应按照事先约定的内容予以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刚刚签合同的租房一天都没有住过可以退吗?
刚刚签署了租赁合同并找寻到合适房屋尚未实际入住之际,若希望结束当前租房关系,可依照约定执行,但必须切实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举例说明,倘若您与房东所签订的这项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已正式生效,那么双方均应严格遵循条款内容履行相应职责。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您对该住房感到不满而萌生退意,首先需要做的便是与房东耐心沟通协商,倘若达成共识解除原有合约自然水到渠成;反之,若无法取得共识,便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务必做好支付违约金的心理准备。
根据我过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承诺、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及适当补偿损失等多项事项,同时亦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额外费用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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