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约车以个人名字租赁提新车有啥问题
当购买汽车之际签订的实际上是租赁协议,但在行车执照上却显示为您个人所有,这种现象颇值得探讨。极有可能涉及到某种形式的欺诈性贷款行为,亦即您付清款项后,实质上仍然只是租用着该车辆而并未拥有所有权。换言之,车辆仍归属于租赁公司。而所谓的租赁协议,其核心含义即是出租方将租赁资产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相应地,承租方则需要支付约定的租金作为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网约车报废年限规定2024
我国并未实行行驶年限的硬性规定,但部分运营车辆,如出租车等,通常每日均需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行驶里程可达十万公里之多。在此情况下,只有当此类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时,才会被要求进行强制报废。当然,不同类型和品牌的车辆其强制报废标准也有所差异,少部分车辆的报废期仅为六年,而大部分则执行八年强制报废政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网络预约出租车来说,若自投入营运之日起至第八个年度结束时期满之时,便应该退出现有经营业务,同时将车辆的使用性质更改设定为"网约出租转为非营利"用途,这也就意味着,这类车辆并不需要按传统方式受到强制报废年限的约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