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比吸毒罪还大多少
仅限于个人吸食毒品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范畴,然而,若涉及到贩运毒品及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情况,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若只是单独进行吸食毒品活动,虽然其行为本身并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我国,吸食毒品仍然被视为非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吸毒者可能会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同时还将被罚款金额最低为二千元;情节较为轻微者,将会遭受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均应受到刑事追责和刑事处罚。具体而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者,将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惩罚,同时还需附加处以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毒比吸毒罪还大吗判几年
相较于单纯的吸食毒品行为,贩毒犯罪无疑显得更为严峻,这主要源于贩毒行为不单单关乎个体的吸毒倾向,同时也涉及将毒品出售给他人,从而使毒品的流动与传播范围得到扩大,对于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亦更为深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贩卖毒品罪的基本量刑标准为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至于具体的刑期,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裁决,其中可能会考虑到贩毒的数量规模、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吸食毒品在法律层面上并不构成刑事罪行,然而,对于涉及贩运和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尽管吸食毒品本身并非刑事犯罪,但仍然被视为非法行为,当事人有可能因此面临拘留以及罚款等处罚措施。而至于贩卖毒品,无论其数量如何,都是严格受到法律制裁的,例如,如果涉及走私或者贩卖超过一千克的鸦片,那么当事人将面对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在内的严厉惩罚,并附加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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