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交付了首付款而尚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仍可撤回购房款项。
其中一方法人可以与对方积极就退房及退款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共识,或者当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或法律所认可的解约条件得以满足之后,向对方正式送达退房通知书,自此之时起购房合同即告解除。届时,购房人士有权选择退房,出卖方有义务返还已收取的款项,同时对于违约方应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买房没网签可以退吗
对于您所关心的关于未完成网签情况下是否可进行退款的问题,我们给出如下解答:在尚未完成房屋网络签约且未签署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房。然而,若已经完成了网签手续并签署了购房合同,那么就需按照契约中的具体条款来判断,其中涉及到定金规定时,定金部分通常无法退还给消费者;此时,消费者退回首付款则相对较为可行。另外,若是双方已约定违约赔偿金,那么还请注意扣除相关的违约金金额。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在此祝愿您商铺经营顺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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