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律师会见一般怎么收费
(1)关于刑事案件的收费制度,我们将依据各个办案阶段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具体而言:在侦查阶段,每一个案件的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不等;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样是2000至10000元;而在一审阶段,每一个案件的收费标准则为4000至30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均有一定程度的下调空间,并无上限限制。
(2)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类型,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3)当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从第二阶段开始,可以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4)如果被害人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其所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计算。
(5)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我们会根据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的数量,分别计算并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二、刑事案件律师会见有次数吗
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作出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期间,律师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3至6次面谈;而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环节,律师也可分别与嫌疑人进行3至4次会晤。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针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以及预审工作,皆由公安机关承担主要职责。至于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事宜,则由人民检察院担负主要责任。
最后,审判工作则由人民法院全权负责。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否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上述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九条
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
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处)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
其他辩护人请求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专用介绍信。
律师和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必须在看守所里会见人犯。
看守所应当给予方便,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
会见结束后,应当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对于刑事案件的收费情况,立案调查以及审理起诉两个环节的费用为每宗案件20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审判阶段包括初审与重审两部分,其中初审阶段的费用设定在4000至30000元之间,至于重审等特殊案件则参照初审标准收取费用。同时,本所在处理由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多个刑事案件时,在后续阶段可以提供相应的优惠服务。另外,如果刑事案件附带有民事诉讼部分,那么该部分将依据民事诉讼的相关标准来进行收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涉及到多个罪名或者有多个犯罪行为事实的时候,我们会逐一进行计算和收取费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