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以最低基本薪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并不符合相关法规。通常情况下,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往往基于其上一个财务年度内的月均工资总额(或者员工上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进行核定,职工的薪酬水平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应当相应地上升。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公司按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老动合同违法吗
因本案中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严重的变动,导致原本有效的劳动合同变得难以执行下去。经过用人单位与雇员进行了详尽且深度的商讨,然而仍然无法就变更原有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因此,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原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生效;经过与劳动者的充分磋商却未能就更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为由,提出了解除原先的劳动合同。尽管用人单位在庭审期间一再强调其不得不对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因而需要雇员搬至上海工作,但是,她们并未能够提供任何有力的证明来支持其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