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人和法人的区别
1.公司法人乃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之实体,经过各地工商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并予以批准登记后享有法人地位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经济组织体;换言之,各大企业均为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法人。
2.投资出资方,则可视为公司法人的实际出资人和股权所有者,且其对某家公司的投资活动可以由一位或多位人士参与完成。
二、对于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区分:
1.企业法人乃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足够的资本金数额、固定的企业名称、明确的章程规定、完善的组织结构以及稳定的经营场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且已通过各地工商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并予以批准登记的社会经济组织体,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便是典型的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则是依据法律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履行各类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三、关于法定代表人与投资出资方的差异:
1.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各项民事权利,履行各类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2.投资出资方则是企业法人的实际出资人和股权所有者,他们对某家公司的投资活动可以由一位或多位人士共同参与完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投资人变更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区别
股东更迭乃公司变更之事项之一,其具体内容为前任股东需将其持有的股权所有权转让予新进加入公司的股东,此即谓之股权转让。在这个过程中,股权变更与股东变更相辅相成。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出现股权变更情况,亦未必导致股东变动;反之,无论何种情形下,只要出现了股东变更,那么股权必然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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