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拘留并非同一概念。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并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然而,取保候审与拘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拘留实际上属于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通常应用于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加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他们逃避法律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有权离开特定区域,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定期汇报行踪、不得逃避侦查等。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取保候审并非拘留,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种非拘留性质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请律师吗
关于是否应择聘律师的问题,取决于被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身的意愿与决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享有依法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而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须在第三日内通知被告有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已被依法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需要坚守以下几点规定:
其次,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有所更改,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报告详细变更内容;
再次,在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同时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取保候审并非拘留,而是属于非强制性的一种措施,目的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积极地配合侦查工作。而拘留则是一种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方式,其意图在于防止犯罪分子逃跑以逃避法律责任。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这一措施的人可以自由行动,但是必须遵守相应的法规,例如定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自己的行踪等等。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它是具有非拘束性质的一种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