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杀人犯能办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六十七条的明确性规定,允许实施取保候审的特定状况主要包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罚的情况,同时也涉及到可能在未来的审判过程中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执行取保候审并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风险的情况。对于杀人犯而言,他们往往会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罪行的法定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杀人犯并不属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范畴。若杀人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认为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那么从理论上来讲,可以考虑对其适用取保候审。然而,这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杀人犯本人的个体特征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其中包括了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悔过自新的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杀人犯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极大,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将会非常低。总的来说,对于杀人犯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性的考量与评估。如果杀人犯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各项要求,那么从理论上讲,他们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但是,如果犯罪情节严重,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将会非常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参照现行法规,对谋杀罪名裁定进行追诉的时效期限通常落在十五年至二十年之间。
然而,若行为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展开立案侦查过程中或在人民法院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仍试图逃避合法的侦查或审判程序,那么他们所涉及的案子将被视为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特殊情况。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