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候审制度乃为我国刑事司法体制中所特有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三方共同商议并作出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之明文规定,执业律师在履行其法律服务职责过程中,务须严格遵守各类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收费程序,严禁擅自向委托方索取费用。
同时,律师所收取的所有费用均应全数纳入律师事务所的专用账户之中,并依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依法缴税。关于雅安地区的取保候审律师是否会另行收取费用的疑问,根据前述法律条款,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之际必须恪守法律规定,严禁擅自收费。若律师在提供取保候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则无需额外收费。反之,若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了上述规定,擅自收费,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是否需要额外收费,完全取决于律师是否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若律师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则无需额外收费;若律师擅自收费,则有可能遭受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律师事务所盖章的收费票据。
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律师支付费用。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律师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坚持不支付的,律师有权暂停提供服务。
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律师收取费用的,应当在律师事务所帐户中入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二、雅安取保候审在哪里办手续
雅安市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在何处办理?
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受理并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程序中,衡量究竟在哪一个具体的部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通常要考虑到所涉刑事案件正处在哪一个诉讼阶段之中。若涉及到犯罪行为的侦查阶段,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便需提交至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解除取保候审属于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一种强制性的保障措施。而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的第四十条规定,坚决制止擅自收取费用的行为,且所有费用都应当归集于律师事务所的指定账户内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税收缴纳。至于您提到的雅安地区取保候审律师是否存在额外收费的情况,这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严格遵循了上述规则。如果在遵循规则的同时提供服务,那么就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反之,若有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