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属于侵扰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危害公共安宁的犯罪范畴之一。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危险驾驶罪的表现形式涵盖了酗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以极为严重的比例超限载人或者超速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多种情况。由于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极有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首先,我要明确指出的是,危险驾驶罪严重侵害了我国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这种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饮酒后驾车、故意追逐竞驶、在运送危险物品过程中严重超载或者超速行驶等方式。这些行为无异于严重违反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它们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我们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这类危害性极大的危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