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最新修订 | 2024-08-12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爱车若遭洪涝卷走,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此类损失属自然灾害范畴,可申请车损险理赔。只要洪水造成直接损失且非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限额赔偿。请放心,您的损失将得到保障。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一、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若您的爱车不幸遭遇洪涝侵袭而被水流卷走,那么请放心,保险公司是有责任进行赔偿的。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事件属于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范畴,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申请车损险来获得相应的理赔。在申请车损险之后,只要洪水对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了直接损失,并且该损失并不属于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责范围之内,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限额,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二、洪水把车泡了保险公司赔吗

洪涝所致机动车的严重泡水,也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因为在洪灾这种突发性且破坏性的气候现象中,机动车受淹受损是由自然力引发的财产损失,而对此类风险有相关保障的商业车损险保单中,通常也涵盖这类事件。

因此,投保人只需出示机动车的受损情况及成因的相关证据资料给保险公司进行核验,便可申请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8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40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78****883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99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53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爱车若遭洪涝卷走,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此类损失属自然灾害范畴,可申请车损险理赔。只要洪水造成直接损失且非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限额赔偿。请放心,您的损失将得到保障。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爱车若遭洪涝卷走,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此类损失属自然灾害范畴,可申请车损险理赔。只要洪水造成直接损失且非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限额赔偿。请放心,您的损失将得到保障。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能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洪水把车冲走保险赔不赔
车辆被洪水冲走,若已投保,可申请车损险理赔。这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符合理赔标准。提交申请后,若损失由洪水直接造成且非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额度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人死亡,公司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48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爱车若遭洪涝卷走,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此类损失属自然灾害范畴,可申请车损险理赔。只要洪水造成直接损失且非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限额赔偿。请放心,您的损失将得到保障。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8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洪水把车冲走保险赔不赔
车辆被洪水冲走,若已投保,可申请车损险理赔。这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符合理赔标准。提交申请后,若损失由洪水直接造成且非免责事项,保险公司将按约定额度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律师回复] 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亡,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的;如果只是意外事故的话,将不能被认定为工亡,也就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洪水把车冲走了保险赔不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