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
在办理协议离婚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协商妥当,随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若申请符合法定范围内,民政局将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最后,所须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两人结婚时颁发的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口簿等,此外还需提供一份清晰明确的离婚协议。而涉及到诉讼离婚方面,首先,原告诉请需要通过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形式进行表达。其次,法院会先行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则以判决为准。最后,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起诉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以及能够充分证明原被告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办理离婚需要预约吗
在中国,离婚属于需要预约的事项。目前,我国确实立由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旨在保护婚姻稳定性和家庭和谐。
若男女双方希望执行离婚登记程序,应当首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待30天离婚冷静期中止后可选择撤回该申请;如未能撤回且期限已满,则男女双方便可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书,并正式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离婚手续的办理过程,应当预先准备好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婚内财产分割的相关协议等资料。接着,夫妻双方应共同意志愿请地向当地民政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审核相关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审核通过,将为您二位办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另一方面,若无法达成合解,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下,需要向对应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经过法院的调解程序无果之后,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在此期间,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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