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必须给员工买社保吗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旗下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首先,无论员工是否自愿参与,企业均需依法为其参保;
其次,在劳动者开始正式工作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雇主必须为其在职员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出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最后,若雇主未能及时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则该机构有权对其应缴付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定。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必须给员工交五险一金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有责任为其员工购买五种基本的社会保险以及公积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如果雇主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提交应缴付的社会保险费用金额,那么其应付金额将被确认为其上一个月已缴费用金额的110%。
然而,当雇主在事后及时补办了申报手续以后,社会保险费收取部门将会依照相关政策进行结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企业务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为所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之义务,而员工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则不影响到企业在法律层面上所承担的这一基本责任。当员工正式步入职场的那一刻起,自其入职开始工作到第三十天的工作日结束之际,身为雇主便有责任向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提交社保登记申请。如若雇主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此项登记手续,那么社会保障机构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雇主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进行核定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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