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的实施阶段,若出现了争议,便需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正且合理的处理。
根据行业内的常规做法,针对保险业务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可以选择协商和解、仲裁以及司法诉讼等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1.协商和解:当矛盾冲突发生时,合同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不谋私利,以实际情况为依据,通过真诚的沟通交流,相互做出妥协,最终达成一份能够被双方共同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主要分为自我和解及第三方居间调和两类方法。自我和解即在无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对话;而第三方居间调和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2.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未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一种途径,具体而言,就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保险法定受益人比例是多少
在寿险保单中,受益人类型大致可分为特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群体两种。保单中的法定受益人包含了被继承人顺位排列的第一和第二层次的成员。具体而言,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了投保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其父母;而第二层次的法定继承人则包括了投保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血亲亲属。通常情况下,保单受益份额是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全权掌握的,若存在多名此类继承人,他们可以依照所占比例进行合理分割。另一方面,若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指定了具体的受益比例,那么受益人就将按照事先定制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保险合同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倘若产生了争议,一般的做法往往是采取各种有效途径进行解决。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通过相互之间的友好协商,以求找到一个双方都能够认可并且愿意接纳的方案。而仲裁的方式则更偏向于由双方自愿地将争议事项提交至独立公正的第三者进行裁决,并赋予该裁决以法律上的约束力。最后,如果争议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得以妥善解决,那么就需要诉诸于司法程序,即由人民法院对相关纠纷进行全方位的深入审查,并最终做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以上所述的三种方式,均旨在确保所有的争议都能得到公平且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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