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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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登记、资格审核、支付保证金、拍卖竞得、签订合同、提交文件审核、缴纳费用、审批部门发文等步骤。而协议出让则涉及申请人向审批机关申请、初步审查筛选、正式审查和签署协议、提交文书材料审核、收取费用、上报审批、获得批准并发文等环节。
政府土地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政府土地出让流程是怎样的

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程序,其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是发布公告,接下来进行报名登记手续,随后便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环节,在确认符合条件后,便需要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以便参与竞拍。通过拍卖过程,最终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此期间还需拟定并提交相关文件以供审批部门审核,待核准无误后缴纳相关费用,最后由审批部门发文确立成交结果。

至于另一种形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流程则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后,审批机关对此进行初步审查与筛选,之后便是正式的审查和双方协议签署阶段,之后根据协议拟订相关文书材料提供给审批部门审核,再到费用收取以及上报审批等多个环节,直至获得批准并且由审批部门发文决定最终结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政府土地出让后违约怎么办

在间接性转让土地权合同中,如有违约情况出现,那么违约方理应承受相应的违约偿付义务和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当土地结构转让合同达成且经过受让者签署生效之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享受者就必须依照既定合约规定向原所有者支付土地结构转让资金。与此同时,市、县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亦应遵照此宗土地转让合同为受益人提供适当的土地支持服务。倘若未能按约提供土地,那么受益人则享有单方面解除该份合约的权利,同时有权提出违约索赔诉求。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而言,他们需在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六十个自然日内,支付完成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如果在规定期限逾期未能全额支付,那么原所有者将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这个合约,并可依法向违约方提起违约偿付施加压力。作为原所有者,在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向给予受让者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那么享受者同样拥有单方面解约的权利,同时可以向违法负责方提出违约赔偿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中,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公开招标与私人协议。其中,公开招标亦称为“拍卖”,其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收取保证金、进行拍卖并确认买家、签订相关法律合同以及提交书面材料至审批部门进行审核、缴纳相关费用、等待审批部门的最终批复等多个环节。而私人协议则是指由申请人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初步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再进行深入审查并签署协议,然后提交书面材料至审批部门进行审核,收取相关费用,最后上报审批并待获得批准后从而下发批准文件等一系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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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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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流转合同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六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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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九)违约责任。以转包、坐落、面积、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依法、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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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第三章流转方式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有偿的原则、注销或重发手续。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第三十条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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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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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缴费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出让缴费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公告→登记→受理→资质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件材料。 作为土地出让,适用新颁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具体为: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土地出让有几种方式 协议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平等协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是指由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通过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截止期限的报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出让缴费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出让缴费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公告→登记→受理→资质审查→交纳保证金→拍卖→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按拍卖公告及有关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件材料。 作为土地出让,适用新颁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具体为: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土地出让有几种方式 协议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平等协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招标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是指由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通过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土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截止期限的报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划拨土地转让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须经过哪些转让程序 根据划拨土地转让程序。土地使用人向审批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批后,由所在市国土局与土地使用人协商地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及附加契税等。 使用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再按下列程序办理(以北京市为例):土地使用人作为申请人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土地转让申请,并准备以下文件报送市国土房管局: 1.土地转让申请(原件); 2.转让方与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地价款、契税等费用的单据,转让土地在远郊区县的,提交远郊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地价款及契税全部缴纳的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让方关于项目的工程进度及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关于转让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报告(土地转让合同中的价格明显偏低或偏高的,需提交此件); 7.转让方出具的无查封的证明以及房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未预售、未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的证明文件; 8.转让方和转受让方的法人资格证书或执照,以及申请人在市国土房管局受理申请后,除接到退件通知外,在3个工作日后到土地利用中心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在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并组织安排进行用地现场的勘察。申请人填写完《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由土地利用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装订成册井签署意见后报送土地出让处审查。《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批准后,由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在转受让方缴纳转让契税后,申请人领取《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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