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外依然被要求完成超出正常班次的任务却未得到相应的薪酬作为补偿,那么他们在离职时将无法得到赔偿金的补偿,唯一能够追讨回的便是其应得而未曾获得的那部分加班工资本身;
然而,若劳动者以这一情况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理由,则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决定的,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给加班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能拿到赔偿金吗
当然可以。倘若劳动者无法就加班费事宜与雇主达成共识,完全有权力前往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
此外,参与者亦可径直跳过调解环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出仲裁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可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接收到仲裁申请书须在7日之内作出是否受理案件的决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若在职员工在规定的休息时间之内承担并圆满完成了额外的相关任务但未得到应有的报酬,那么在其决定离开公司之际,将不被允许索要赔偿金以弥补损失。能够得到的待遇仅仅是,依法追讨那些尚未支付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然而,如果该名员工因为这个原因而选择单方面终止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他/她有可能会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将会按照其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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