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的加班时长有明确限制,即在未得到劳动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企业因生产和经营需求而进行的加班行为,每一天的总工作时长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的总工作时长也不能超过三个小时;在此基础上,每个月的总加班时长总计不能超过36个小时。所以,若某位员工在一个月内加班达到150个小时,无疑是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一个月加班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每月的加班时长应控制在不超过36个小时以内。而雇佣方仅在实际运营中确实存在需求之际方可适度放宽工作时间标准,亦即实行并行加班制度。在此前提下,应当确保维护员工身体健康不受损害的原则,每日加班时长不得超出全程工作总时长的1/4,并且每月累积的加班时间上限仍为36小时。对于双休日的加班时段,同样亦需包含在这36小时的核算范围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在休息日进行加班活动必须遵循其个人意愿,并且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出1小时,在特定情况下最多允许3小时的加班。同时,各级雇主在任何月份内都应确保职工的累计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如果个别职工在某个月内向工作单位提供了高达150小时的额外工作时间,这无疑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