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署了自己的名字之后,这份协议并不具备法律上认可的离婚效力。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男女双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达成于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将其共同送往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进行离婚申请。在经过为期至少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必须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确认男女双方均系自愿离婚且已经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的情况下,才会向他们发放具有法律效应的离婚证书,至此才意味着正式结束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能办理房产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首先,关于税种方面的相关事宜:
1.契税按照不动产价值的百分之二收取;
2.印花税按照不动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征收。
其次,关于费用部分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不动产登记费用为人民币八十元整;
2.交易手续费用率为百分之二,即按照不动产价格进行计算;
3.工本费为人民币二十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签订离婚协议并不等同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必须先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离婚协议,随后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在经过至少为期30天的冷却期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均表示自愿且已经妥善处理了涉及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那么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会颁发离婚证书,从而宣告婚姻关系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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