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审理之前申请撤回起诉需要缴纳费用。就民事诉讼而言,原告或上诉申请人提出撤诉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核准后,案件受理费用则应由提出申请的原告或上诉人承担;针对行政案件的情况,若被告方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更改或予以撤销,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同意的,案件受理费用将由被告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开庭前撤诉诉讼费能退吗
撤回起诉通常会导致退还原先缴纳的相关费用。而关于退款的具体比例,根据诉讼程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普通程序而言,撤回起诉将被退还一般的诉讼费用;
然而,若为简易程序案件,则并不进行退款。需要指出的是,诉讼费用不仅包含了案件的审理费,还涵盖了申请人的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所必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误工补贴等其他相关开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诉讼程序开启之前申请撤诉的过程当中也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在民事法律纠纷中,如果原告或是上诉方主动要求撤诉并且经过了法院的批准和认可,那么受理的相关费用将由他们自行承担。而在行政案件中,若被告方对原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修改或者撤销,同时原告方也选择撤诉且得到了法院的批准,那么受理的相关费用就会由被告方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