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可以以住院逃避吗
如果其中一方因疾病困扰而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即便此时处于特殊的情况之下,只要符合相关的起诉要求和条件,依然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当夫妻双方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配、负债如何承担以及孩子抚养权等方面存在争议无法达成共识时,他们会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交民事诉讼请求,通过民事调解来解决问题,或者期待最终由法院裁定作出具有强制力的判决以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吗
在审判离婚纠纷案件中,法庭通常会采用缺席审判裁决方式。具体来说,当被诉一方向法庭送达传票后,若对方(被告人)未能出庭且未向法庭提交适当的解释或理由,亦或是在未获得法庭准许情况下中途退出程序,这三种情形下都可能导致法庭采行缺席审判的决定。此外,当被告一方在收到针对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之传票后,经过法庭两次合理合法地传唤,如果仍然没有出现,并且未能提供有效存在的理由时,法院有权依据严格规定,对该名不在现场的当事人作出缺席审理和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即便当夫妻其中一方因为疾病正在接受医院的治疗期间,仍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根据起诉所需具备的各项条件,依法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所谓的“诉讼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在离婚、财产分配、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出现争议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借助于调解或者由法院作出裁决来解决这些纷争,从而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