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律师费保险不承担吗
然而,在此过程当中,给付行为除非已经在保险合同中有所约定而产生免除责任的效果。倘若在保险合同中有所谓的免责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署合同时,必须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加以提示,并对此做出明确阐释,从而确保投保人能够阅读并且充分理解这些内容。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将无法生效应力。所以在本个案件中,保险公司仅仅是凭借事后出示的保险合同,声称自己享有免责权利来进行抗辩,这种做法的理由并不充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打官司律师费要先交吗
在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活动时,通常情况下需要预先缴纳律师服务费用。
然而,对于律师费的支付模式,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对此做出详细规定,而是允许当事人与律师共同商议并确定适当的支付方式。在这里,我们所提及的律师费主要是指律师代理服务的费用。
律师费,通常被理解为律师为委派人提供法律事务代理而应获取的合法收益。
根据行业惯例,律师必须以所属律师事务所的集体名义统一接案并按照标准收费定价,不能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律师费。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律师费的交付时间可依据委托代理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决定,既可以选择在签署合同之时支付,亦可以选择在案件完结之后进行支付;或者也可以考虑先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待案件彻底解决后,再向律师进行尾款的支付。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律师无权在服务过程中免费代理任何案件。
此外,律师费并不等同于处理受托事务所需的实际开支,来源于受托事务的必要成本仍然应该由委托人全额承担。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包括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在内的合理费用。此类免除责任的条款务必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清晰明示,并且需要用鲜艳且醒目的字体强调出来,以确保被保险人能够深入理解。如果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则该免责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此案中,保险公司仅凭借其后出示的合同即主张免责,理由显然不足。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其抗辩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