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10天后去医院检查还有效吗
关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各类涉事主体进行相关检查的时限和相应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存在着明显区别。首先,涉及到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及科学鉴定的情况,依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在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全面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开展相关检测与鉴定工作。而对于勘查完毕后三日以内,还需要进行相关检测鉴定的案件,则须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实施。其次,对于尸体解剖检验的事宜,法律规定必须在死者去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最后,当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并造成残疾的情况下,在伤者康复治疗全部结束之后,应当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估。然而,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应以康复治疗完全结束为准,通常为出院后三个月。但是,如果伤势已经稳定,且医疗机构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那么伤者可以提前向具备专业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评估。此外,如果伤者身上有固定物(例如骨折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钢钉等),则必须在取出固定物之后,方能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由交通警察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1、关于医疗费方面,应当包括因交通事故引发之医疗支出,及在未来不可避免需要进行的治疗费用。具体金额依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收据,综合病历资料、核验诊断证明等其他关键证据来确定。若经医疗证明或法医鉴定确认为必然发生之费用,可以将其视为已实际发生之医疗费,与先前已经产生的费用一并赔付给受害者。
2、就伤残赔偿金而言,应当依照受诉法院地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乘以10%后再乘以最长计算年限20年。
3、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加害方的过错程度、加害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案件审理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加以确定。
4、关于误工费部分,应当按照受害者每天所得的应得工资额乘以误工天数得出确切数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每个涉及的利益相关方都有其独立的检查期限要求。例如,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工作且顺利完毕后的三个自然日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鉴定机构对事故车辆的技术性能以及科学性进行深入鉴定,如遇特殊情况则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此外,对于涉及到的尸体解剖事宜,应当在受害人离世之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尽快展开。至于伤残鉴定方面,通常是在伤者完成康复治疗并出院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但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以及固定物取出状况等因素适当提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