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迟迟不理赔应该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投保人有权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磋商来化解纠纷,以期达成公平公正的赔偿方案。
2、仲裁受理: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隶属之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经仲裁裁决后所做出的决定将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3、诉诸法律途径:若协商及仲裁均未能妥善解决争议,投保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事人应当自作出仲裁裁决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保险公司迟迟不定损怎么办
首先,您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对您所遭受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并且在完成赔偿后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再次告知被通知人应立即启动定损程序;
其次,若经告知后,对方仍未及时执行定损操作,您可寻求交通警察部门的协助进行调解;
最后,若对方依然坚持不予配合,那么您有权前往法院发起诉讼程序,正式向对方提起法律诉讼。在此情况下,即使作为全责一方的您在法律上取得胜诉,但若对方始终以拖延的方式不予理睬,您依然拥有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妥善协商解决事宜:当投保人遭受权益损失时,应秉承积极的态度,主动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入且坦诚的对话流程,共同寻找一种既符合双方利益又能够被彼此认可的解决策略。这种竭诚合作的意愿以及柔和而富有成效的协商方式,其核心宗旨在于最大程度促成一份公平、合理且制度化的赔偿协议,从而有效地规避可能出现的纷争升级现象,确保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作为保险公司方面,亦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积极回应投保人的诉求,共同致力于推动纠纷问题的圆满解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