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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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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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如何捍卫自身权益,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首先,通过提供证据来证实您与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其次,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尽快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如未能及时签订,将面临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不签合同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公司不签合同员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针对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如何捍卫自身权益,建议采取如下措施:首先,通过提供证据来证实您与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其次,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催促其尽快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如未能及时签订,将面临依法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最后,如果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可以要赔偿

如若尚未签署书面劳务合同,抑或社会保险尚未购买,那么自劳动者开始正式工作之日算起,在未达一个月的期限内,雇佣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只需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向员工支付其应得薪资便可;

然而,如果该情况持续至一个月以后,则本公司将必须向您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超过一个月但仍未满一年,则做视为已与贵方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雇主有义务补签书面形式的合约,同时还需额外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薪资作为赔偿金;倘若在此之后,还未能签署书面版的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将继续依照双倍标准支付您的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贵司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下几个步骤值得考虑实施:首先,您需要运用相关证据材料,证明您与此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雇佣及被雇佣关系;其次,向所在公司发送正式书面通知,敦促他们尽快与您签署劳动合同,并明确指出,如无法按期履行签订义务,将会承担依法支付两倍工资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等等的风险;最后,如果您认定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本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而对于仲裁的裁判结果仍然存疑之人,还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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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一名律师来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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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
1.了解自己是否属于不可以裁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看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看用人单位裁员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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