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满两年之后,若劳动者仍继续为该雇主工作,则可被视为双方已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以后,从实际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雇主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报酬;反之,在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劳动者已经离开了雇主,那么雇主有义务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除非在此期间,雇主维持或提升了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并要求续签,而劳动者却拒绝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合同到期未续签但还在上班赔偿吗
在劳动合同期满未予续签且仍然继续运作为前提条件下,劳动者有权获赔。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自未能续签的下一个自然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此外,如果劳动者主动与用人单位就续签事宜进行沟通并提出重新签订协议,但却遭到用人单位拒绝,这种行为实质上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务关系的情形。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对劳动者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在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限超过了2年,并且在此之后仍继续为该雇主提供服务时,此种行为将被视作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种情况下,雇主需要按照每月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薪资报酬。而当劳动合同到期之际,如果劳动者选择离开公司,那么雇主则必须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除非雇主能够保持或者提高原有的工作条件,并且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请求,但前提是劳动者对此表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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