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名的案件中,被告人将会最终面临法庭宣判的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人民法院收到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后,将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倘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起诉书中所记录的指控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需要组织开庭审判。在部分情节轻微且被告人自愿认罪、同意接受处罚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在同日宣布判决结果。然而,如果案件存在较多争议,实质性问题未解决,法院则通常不会即刻做出判决。此外,如遇检察机关提出补充证据的需求,或将导致判刑时间延后。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严重的危险驾驶案件中,被告人会受到司法机构的严格审判和裁定。在案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详细审查。如若相关指控的事实清楚明确,那么法院将会决定是否进行公开庭审。对于情节相对较轻的案件,如果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望在当日宣判。然而,如果案件存在较大争议或者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那么判决结果可能会有所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