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诉状会过期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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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书不受时效约束,只要在法定诉讼期内,任何时间都可依法递交给相应法院。民事权益主张时限,即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部分案件时效规定较为宽松。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诉状会过期吗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诉状会过期吗

对于起诉书而言,其本身并不受时效性规定的束缚,即在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期限内,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此类文件。而关于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益的期限,我们通常将其称之为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时效一般为三年。然而,也存在部分案件并不受到诉讼时效的严格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意外伤害保险是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所涵盖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劳动者工作时间内或往返于企业与住址之间的过程中,如遇突发意外事件,可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覆盖了任何在保险合同约定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不包含疾病住院治疗费用的理赔。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属企业团险范畴,投保和理赔事宜均应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为个人自行购置的单项产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起诉状的效力不受诉讼实效期限的限制,仅需在法定的诉讼期间之内,即可依法向相关的法院提交文件。关于民事权益请求权的时限--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诉讼时效--其一般的适用期限是长达三年之久。然而,对于某些案件来说,其时效规定可能更为灵活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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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诉讼主体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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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刘不是烧损林地的行为人,因此,也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
1、自原告的林地被烧损至今,原告也未拿出最直接的,最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刘秀娟就是本案损害的实施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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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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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是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第二份是由村委会出具的原被告和解意向证明。这两份证据并不是证明刘放火的直接证据。有谁亲眼看到是刘放的火 森林防火警察大队的证明是刘放火的现场勘验结论在哪 原告并没有出具这些最直接的、最合法的、最有效的证据,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2、原告林地被烧毁当日,在原告得知自己受到侵害之时就应当报警,而原告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事隔近一个月的时间后才到派出所报案。事发后,也就是当日12点半左右,原告和刘同时到自家的地里,原告看见刘秀娟在地里干活时,自家林地被烧的事对刘秀娟只字未提而且到了晚上,原告没有找本案中所谓的损害实施者刘对质,却找到了其丈夫王,告之其其妻子烧了原告的林地,要求赔偿。原告这一系列举动都不符合常理。这一切都说明,原告并没有刘的损害证据,是一种试探性的行为。
3、村委会的证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它不是证明刘放火的直接证据,而且,刘的丈夫王同意进行调解事出有因。
原因有三点:
(1)、王与原告有亲属关系,出于对原告的信任,对原告称其妻子烧林地的事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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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同赔偿经济损失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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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处就职。因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属同一类,被告到岗后即被任命为技术部经理,其所掌握的技术被该公司直接应用,致使该公司原本不能正常生产的产出量、正品率大幅提高,而原告的销售量却急剧下降,原告因此而蒙受巨大损失。第一被告违背了双方之间的保密协议,侵害了原告的商业秘密,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____元。故原告诉至贵院,请求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此 致  _____人民  具状人: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__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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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钟,女,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址:黄浦区×××路××弄××号,邮政编码:202
原告:陈,男,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址:黄浦区×××路××弄××号,邮政编码:202
原告:陈,女,汉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址:金山区××路××号,邮政编码:202
被告:上海市长宁区××医院,住所:长宁区××路××号,邮政编码:
206,法定代表人:×××
1、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8970.9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元、死亡赔偿金470249元(其中死亡补偿费270623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88928元,丧葬费10698元),共计人民币479259.96元。
2、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0元。
3、判令被告赔偿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所需交通费597元、误工费3551.64元、复印费360元、快递40元,共计人民币4548.64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医疗事故鉴定费(7000元)、律师费及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钟与患者陈为夫妻关系,原告陈清、陈慧为陈的子女。2010年9月27日13时45分,陈因“畏寒伴心悸2天有头痛”被送往长宁××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陈当时“神清气平,双肺呼吸音粗,无罗音,心率48次分,腹软、无压痛”。就诊医生未考虑心源性疾病,安排患者自行去做血常规、电解质、心电图等检查,在检查中陈突发昏厥,在16时心电图检查发现窦性心律、房室传导阻滞及下壁心肌梗死,并于9月27日16时39分住院治疗,经检查确诊为
①冠心病、急性下壁右心室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度房室传导阻滞、4级
②2型糖尿病

④脑梗后遗症。23时医院都陈进行溶栓治疗,但最终不治,陈于9月28日1时50分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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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一所甲等综合性医院,有职工15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师212人,中级职称人员518人,设有内科等15个临床科室及8个医技科室,还设有心血管专科。有如此雄厚的诊治条件,陈就诊及时,却被人为的延误诊断、人为的延误治疗,陈就这样在被告一次不负责的诊疗中失去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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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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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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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在离婚状中这一部分内容需要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在离婚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并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在离婚状中,对于这一部分的字数根据具体情况来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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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的父亲前段时间因为提供劳务方面的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判决不服,现特向您咨询关于提供劳务受害者纠纷上诉状的写法。
[律师回复] 上诉人黄某某,女,1963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六区五队人,现住该场研究所(系死都吴父之妻)。
上诉人吴某某,女,1985年1月14日出生,汉族,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六区五队。
上诉人吴,女,2000年11月4日出生,汉族,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六区五队人,在校读书(系死者吴父之女),法定代理人:黄某某。
上诉人吴,男,2003年6月14日出生,汉族,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六区五队人,在校读书(系死者吴父之子),法定代理人:黄某某。
被上诉人庞某,男,1949年9月19日出生,住海口市龙华区龙昆上村199号。
被上诉人曾某,男,出生年月日不详,汉族,住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六区五队,现黄竹圩。
上诉请求:
1、判令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3)龙民一初字第3178号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庞育敏、曾传琼赔偿上诉人黄某某、吴某某、吴##、吴#¥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482885.5元。
2、判令被上诉人庞育敏、曾传琼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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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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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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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目录及证据二份。
医患纠纷纠纷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患纠纷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申诉人(原审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原审被告):××院,法定代表人:×××,电话:×××××× 案由:申诉人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于××××年××月××日作出的(××××)××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和××市中级人民于××××年××月××日作出的(××××)××民一终字第239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 请求事项: 1、两级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准,判决不公正,特提起申诉,请求改判。 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以及 一、二审及申诉的诉讼费、鉴定费。 事实与理由: ×××××× 二审不支持申诉人申请重新过错鉴定,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的规定。 1,被上诉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 2、《×××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是错误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申诉人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对鉴定结论错误不服:医院对相关的材料(包括病历资料、辅助检查、封存药品等等)存在大量伪造、篡改、更换的行为,所提交的材料本身就是不真实、不合法的材料。司法鉴定是依据这样的材料做出的鉴定结论的,本身的鉴定结论就是不能够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检材失去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因此,申诉人在二审申请再次鉴定、却没有给予再次申请对过错进行司法鉴定,以再次鉴定被申诉人的医疗过错责任。 3、××市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4,《尸检解剖检查报告》不是结论性的意见 ×××××× 综上所述,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充分,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判决不公正,为此,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和第185条之规定提起申诉, 此致 ××高级人民 申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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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详解
一般常见的意外险包括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保险三大种类。交通工具意外险就是对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的意外的一种保障。旅游意外险包括三种,分别是:交通意外险、人身意外险、航空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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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在离婚状中这一部分内容需要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在离婚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并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在离婚状中,对于这一部分的字数根据具体情况来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
具状人:
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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