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有哪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差异,可以将其分为三大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指由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约。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随之终止。若双方达成共识,亦可续签合同并延长协议期。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则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没有明确期限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入职并长期在同一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而用人单位亦不可随意解雇员工。此种合同通常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且需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3、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该类合同是基于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以完成某项科研项目或者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须加入用人单位集体,遵循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同时享有相应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下列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内存续,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德特点是,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才可终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当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即将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约,则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倘若公司置劳动者利益于不顾,坚持撤销合同且连补偿金都不肯支付,那么劳动者便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支持与维权:
首先,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向所在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其进行调解;
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还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在劳动契约方面,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是固定期限的合同,此类合同具有明确的期限,当到期之后可以进行续签; 第二则是非固定期限的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都不得擅自解除该合同,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高度技术含量的岗位; 最后一种是任务完成型的合同,这种合同会根据具体的工作任务来设定相应的期限,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各种社会保险以及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