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侵占罪数额标准包括什么
对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法律规定其下限为人民币五千元整。
依据相关刑法条款,行为人未经授权擅自将所代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该等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沉积后仍拒绝归还的,应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需接受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山东侵占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山东省有关法律规定,凡在山东省范围内,无论是公司、企业或其他性质的单位,只要存在员工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就属于职务侵权犯罪的范畴,具体包括治安类案件与刑事类案件两种情况。倘若被侵占的财产价值总额达到了人民币叁万元以上,那么涉及到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定犯下职务侵占罪,如此一来,此类违法事件便上升到了刑事案件的层面。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侵占罪所涉及的非法占用财物的数额标准有着严格的上限设定,即人民币五千元整。这就表示,当自然人或法人等团体机构不当将他人所有物据为己有,且非法占据的资产价值总额已达到或超出五千元之际,即足以构成立案追究侵占罪的犯罪事实。此项准则的制定初衷在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不法分子对占有的不正当觊觎以及恶性犯罪事件的频繁上演。因此,对于任何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侵占行为,我国法律均会采取坚决打击的态度,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与公平正义的持续弘扬。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