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伤保险不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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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交通事故由车辆撞击造成损失,且肇事方有责任,您应先向机动车强制保险公司索赔,要求其在法定限额内赔偿。若赔偿不足覆盖全部损失,您需进一步向机动车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依据保险合同规定,要求额外赔偿,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被车撞伤保险不赔偿吗

一、被车撞伤保险不赔偿

若遭受车辆撞击所导致的交通事故对您造成了损失,且属于肇事机动车应负一定责任的情况下,您首先应当向负责承担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在法定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尚不能弥补您的全部损失,则您还需向负责承担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您并未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损失将由侵权行为人即肇事司机或车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被车撞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涉及到车祸全责的情况下,各大保险公司针对赔偿额度的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人身伤亡和残疾方面的赔偿限额,无论是否对此负有责任,其标准均为十一万元人民币。

其次是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若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则上限为一万元人民币,否则为一千元人民币。

最后,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若责任方需要负责则最高为两千元人民币,否则仅需赔偿一百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倘若交通事故系由机动车辆撞击所引发并导致了相应损失,而该肇事者亦承担有相应的责任时,阁下首先需要与机动车强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请求他们在法定额度范围之内进行赔偿。然而,若经赔偿后仍无法完全弥补所有损失,那么阁下便需要继续向机动车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获得额外的赔偿,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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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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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车,撞人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1、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违法责任:酒后驾驶,绝对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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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15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
1,九级伤残就是0.
2,八级伤残就是0.
3,七级伤残就是0.
4,六级伤残就是0.
5,五级伤残就是0.
6,四级伤残就是0.
7,三级伤残就是0.
8,二级伤残就是0.
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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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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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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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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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保险公司无故拒绝理赔,首先尝试与其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外部帮助。您可以联系当地保险监管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协助。此外,也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维权。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不让无理拒赔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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