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机制下,为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司法程序,家属通常享有代理他们进行各种法制事务的权力,其中就包括了缴纳取保候审所必须的保证金额。这种情况主要源于取保候审制度旨在保证嫌犯能够高度配合庭审工作但实际操作当中,若嫌犯因自身原因无法亲力亲为,其家属便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家属如何申请探亲
您只需将取保候审的申请提交至负责该案件的公安侦查机关即可。若公安侦查机关经过评估判断,认为当事人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中的任何一条,便可批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包括: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能够顺利地参与司法程序,他们的亲友可以代为办理与之有关的法律事务。例如,帮助他们缴纳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等。这种处理方式的根源在于,我们所适用的取保候审制度的宗旨是尽可能保证犯罪嫌疑人人身的自由,以便于他能够积极配合法庭审理,如果犯罪嫌疑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亲自处理这些事项,那么他们的亲属就有义务来协助他们完成相应的手续。